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就消防队整顿事给青岛总商会的复函 (1925年4月17日)径启者:披阅来牍,以本月3日本埠山东路发生火灾,当时消防队救护过迟,更兼器械不利、教练未精,以致延烧商铺10余家同为焦土。此次各号被灾之损失至重且巨,是以旅青商民深切杞忧。因念德日两国管领时代,遇有地方失慎情事,消防队闻警立即驰往扑灭,极为灵速,不至蔓延如此之巨。敝会为消弭后患起见,为此仰恳督办鉴核,即乞饬知消防队认真整顿,以保公安而免延误。附呈敝会调查各商被灾损失数目表,并请鉴察,实为恩公两便等情。并附火灾调查表一纸前来。据此。除令警察厅转饬该队遵照办理外,相应函复,即希查照是荷。此致青岛总商会。 (青岛市档案馆馆藏档案:B38全宗1目录第369卷)
版权所有:青岛市档案馆 青岛市档案局 地址: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148号
许可证号:鲁ICP备18013060号-1
鲁公网安备 37020302370709号
维护:青岛市档案馆网站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: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网站总访问量:3970 人次
青岛档案信息网
手机版
青岛档案
微信公众号
青岛历史知识库